台湾教育部日前宣布,再扩大采认大陆地区大学及高等教育机构26校,加上原先已采认的129校,目前名单已有155校。
据了解,台湾教育部门近年循序渐进采认大陆高教学历,从最初于2011年公告的“985”为主的41所,2013年增加“211”为主的70所大学,2014年再增加音乐、艺术、体育等专业学院18所。
这次跨大采认的26所学校,以大陆地区“省部共建学校”为主,也就是中央部委和省、直辖市共建的学校,例如师范、理工、邮电、工业、电子科技大学等。
台教育部门已经将名单公布于台教育部门“高等教育司”的电子公布栏,目前大陆学历采认都以“大陆地区大学及高等教育机构认可名册”为主。
依照“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”规定,采认追溯至2010年9月3日当学期或以后取得的学位,2009年9月18日至99年9月2日间取得的学位,则需参加学历甄试。